积极稳妥推进老年卡办理
积极稳妥推进老年卡办理
为贯彻落实《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,促进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,根据2009年9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《关于城市公交IC卡票价改革的请示》批复决定,我市将开始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公交IC卡。今后,老年人将全部凭卡乘车,以此杜绝个别公交车驾驶员拒载、粗暴服务老年人及假证泛滥的现象,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公交的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。
一、 老年卡的发放范围
1、凡是户口在我市,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居民,每人可以办理一张夕阳红卡。持夕阳红卡乘车,享受免费优惠。如果卡内存钱,还可以带人乘车,并享受9折优惠。
2、不具有我市户籍但在我市长期居住符合办卡条件的老年人,如果办卡,需携带抚顺市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常住证明或《暂住证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老年卡是实名制卡,可以记名挂失,能保障卡内资金安全;如果老年人本人不用,可以将卡转换为A卡或B卡,由家人继续使用,仍然可以记名挂失。
二、如何办理老年卡
老年卡自愿办理。符合以上办卡条件的老年人,可以到所在社区办理。办理时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(要求红底),押金16元(卡不用时可以退,押金按规定返还)。
为使办卡工作有序进行,市通卡公司首先在顺城区长春街道开始办理,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主动为老年朋友服务。同时,将根据办卡进度,逐步在其它街道开始办理。
凡是在此期间漏办的,可到相邻社区办理;也可直接到市通卡公司办理。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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